近年來,有關LED廣告牌、燈箱廣告亮度造成光污染的報道屢見不鮮,廣告牌亮度究竟設置成多少才合理?記者昨日從市質監局獲悉,寧波地方標準《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規范》正式發布,將于下月1日起實行,今后做戶外廣告有了詳細的參照標準。
此次出臺的《規范》根據戶外廣告所處的位置和大小不同,制定了亮度標準,比如畫面面積小于2平方米的城市道路及人行道戶外廣告設施,亮度范圍在200~300cd/㎡(坎德拉每平方米,光亮度的單位),數值中的低值用于較暗的環境。
為避免戶外廣告設施夜間照明影響居民正常生活,該規范要求,每天23:00之前,住宅窗戶的垂直面照度限制在10Lux(勒克司,是照度單位)以內,23:00之后,住宅窗戶的垂直面照度限制在5Lux以內。此外,戶外廣告設施夜間照明要求自動控制照明時段,在每天0:00~5:00,戶外廣告設施禁止開啟照明裝置。
為了保證戶外廣告設施的牢固設置,保障城市公共空間安全,嚴格按照《寧波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管理辦法》規定,要求相對人來辦理行政許可時,必須要出具有資質的專業設計機構設計的廣告設施結構圖、施工圖,經過批準方可設置。新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還要求經過CMA資質認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才能投入使用。
此《規范》亮點之一,是對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實行分區管理。今后我市各區將劃分為禁止設置區、一般控制區、引導發展區和引導發展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