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停牌中的雷士照明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會已委任王冬雷擔任CEO一職,此前王冬雷為公司臨時CEO。雷士照明還稱,港交所對公司復牌提出一系列條件。
公告顯示,港交所近期告知雷士照明,公司復牌必須滿足以下條件:處理違規情況,并向市場通報其對公司的財務及營運狀況的影響;表明公司已制訂適當財務報告程序,以及內控制度以遵守其在上市規則項下的義務;披露法務和內部監管審查的結果,并處理所發現的問題;向市場通報所有相關信息。
此外,雷士照明稱公司必須遵守上市規則,以及香港和其注冊成立所在地的所有適用法律和法規,方可復牌。
2014年8月8日,雷士照明解除吳長江CEO職務,由王冬雷擔任臨時CEO。公告稱,吳長江于2012年,擅自將雷士品牌使用權利授權其三家關聯公司,期限為20年。2014年8月11日,雷士照明開始停牌。
隨后,吳長江與王冬雷頻繁借助媒體,隔空對壘,互斥對方進行利益輸送,試圖掏空公司。
2014年8月29日,雷士照明在香港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投票罷免吳長江的董事職務,及其在任何董事會下屬委員會的職務。會上,超過95%的股東投下贊成票,罷免吳長江?;蛟S處于對結果的預料,吳長江當天并未出現在股東大會現場,轉而由其代理律師在會場外派發“律師聲明”。
這是吳長江第三度離開自己一手創建的雷士照明。截至2015年1月21日,雷士照明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王冬明、王冬雷、肖宇、熊杰;非執行董事林和平、朱海、李偉;獨董王錦燧、李港衛、吳玲、王學先、魏宏雄。
1月12日,騰訊財經獨家報道,吳長江因涉嫌挪用資金罪(涉案金額逾一億元),已于1月12日下午正式被廣東省惠州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按照相關法律程序,檢察院將對吳長江進行偵查,偵查時間或長達數月。偵查終結后,若證據充分,犯罪嫌疑人將移送至公訴部門審查起訴。
至此,吳長江已身陷囹圄一個半月。2014年12月初,惠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挪用資金罪名對吳長江立案偵查,并于2014年12月6日赴北京將其帶走,隨后移交至惠州市看守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