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到處皆可看到巨型的LED廣告牌,這樣的廣告牌廣告效果雖然很好,但高亮度與高閃爍速率所造成的光害,卻讓附近住戶不堪其擾,也連帶影響道路駕駛人的行車安全。而以往無法可管的光害問題,現在環保署打算立法管制,預計最快年底前就會提出《光害污染防治法》草案,預計最快明年底立法實施。
臺北小巨蛋 (source :諾亞媒體 )
據悉,環保署空保處由接獲的通報中統計,光害陳情主要為三大類最多,分別是廣告招牌及廣告牌、探照燈或路燈、建筑物外墻反射光線,陳情對象包括小巨蛋LED電視墻、大樓外墻的電子廣告牌以及電視墻等,新竹市更有不少陳情對向是檳榔攤閃爍的LED孔雀燈。
環保署委外調查發現,普遍民眾皆投訴LED廣告廣告牌過亮、刺眼,造成生活上以及睡眠的嚴重問題。且根據環保署調查顯示,LED廣告的平均亮度是傳統燈箱的5倍,除了造成眼睛不舒服外國外醫學研究更顯示,夜間過亮的光線會引起生殖系統提早老化、增加罹患乳癌與大腸癌的機率。因此環保署建議官方從最多民眾感覺不舒服的眩光與閃爍項目進行規范。
未來環保署將擬定《光害污染防治法》草案,禁止住宅區或文教區設立動態、閃爍或聚光式光源與廣告物;住商混合區則是禁止在交通道路匯集處或十字路口設置類似交通號志的閃爍式光源,檳榔攤也禁用LED孔雀燈等等,若違反設置規定或是超過亮度范圍,將可開罰3000元至3萬元不等罰款,草案最快將在年底前提出,預計明年底就可以上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