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燈具產業蓬勃發展,生產規模迅速擴大,成為與家電并駕齊驅的重點出口產品。LED電光源作為燈具的領跑者強勢崛起,同時也成為各國技術法規和標準的“靶心”。
LED照明產業的各項新規伴隨著壁壘效應席卷而來,成為隱蔽性較強的風險因素,近期值得關注的法規動向包括:
一是能源測試方法持續加嚴。美國能源部提出發光二極管(LED)燈泡的新能源測試程序。該標準明確了測量流明輸出、輸入功率和相對光譜分布的方法,以確定相關色溫,包括了光通量、輸入功率、相關色彩、溫度、額定壽命等方面的檢測。
二是認證程序更加嚴苛。我國國家認監委發布2014年第23號公告,對原有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進行調整修訂,LED電源等產品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被納入強制性CCC認證范圍。此外,智利發布通報,擬規定電壓不超過250伏,串聯或并聯的白熾燈串、LED燈串的認證程序和安全要求,以及燈串產品的檢驗項目、依據標準及相應的缺陷分類,并定義不同認證體系下對樣品數量的選擇及判定是否合格的依據。
三是強制檢驗門檻提升。臺灣地區已于2014年7月起實施LED燈泡強制檢驗,測試項目包含安全、性能及電磁干擾,未經檢驗即上市銷售且經查證屬實者,將被處以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
據了解,被歐盟“擋在門外”的也大多是不符合歐盟低電壓指令(LVD)、歐盟標準EN60598和歐盟標準EN14059的產品。其中觸電風險首當其沖,“意外不斷”重點歸于如下因素:一是設計缺陷,易接觸到帶電部件或高壓部件;二是絕緣不足,主線路和次級線路間的爬電距離、電氣間隙不足,兩者易碰撞,產品導電部件和金屬導體間的絕緣不足;三是未配備能提供輸出安全低電壓的變壓器。其他召回原因包括存在與人體可接觸的零部件、產品使用說明不正確和相關產品標示或規格混亂等。
伴隨著LED照明產業的升級換代,受國內外法規制約的形勢也日益加重,能效指標和生態設計日漸成為“主調”。
在步入良性發展軌道后,技術壁壘對產業格局的重塑提出新要求,燈具產業要想帶來更多的加分效果,還需在三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加強產品檢測把關能力。針對質控薄弱點完善自檢自控能力,強化標準符合性審查,嚴格按照國際標準進行型式試驗;在質量管理上把好原材料關、生產安全關和出口檢測關,采用符合能源利用要求的節能環保型原材料和零部件。
二是完善技術支撐體系。以加強產品自主創新為主線,著力突破制約燈具發展關鍵制造技術,通過提升生產裝備水平、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附加值,提高品牌認可度,并增強品牌建設軟實力。
三是高度關注預警信息。參照通報召回涉及的敏感焦點問題、高風險質量安全項目加以整改,在厘清自身須掌握的具體產品要求及應對方案上下功夫,促進產品出口可持續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