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憑專利“發(fā)大財”,有人因專利“一身災”;有人對其“愛之深”,視若珍寶,有人對之“恨之切”,談其色變。LED人對專利更是有著很深的“領悟”,那些圍繞專利展開的故事數(shù)不勝數(shù)。
劇本一:一個員工與BOSS反目的故事
主角:中村修二、日亞化學
劇情:藍光LED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一事將獲獎者之一中村修二與其老東家日亞化學曾經的“恩怨”也牽扯了出來。
中村修二1979年加入日亞化學公司,經過數(shù)年努力于1992年發(fā)明了藍光LED,在1993年實現(xiàn)了藍光LED的量產。其后中村修二因為與日亞化學的專利權糾紛及與日亞化學時任管理層理念上的分歧,于1999年離開日亞并在時任美國加州大學圣塔芭芭拉分校校長邀請下到該校任教。
在中村修二移居美國后日亞化學以中村向競爭對手提供專利技術、涉嫌泄露企業(yè)秘密為由起訴中村,中村修二則因不滿日亞化學坐擁該技術專利獲利,又僅以2萬日圓(約合人民幣1147元)做為發(fā)明獎勵而展開反擊,提出發(fā)明報酬金訴訟,多年后雙方以8.44億日圓(約合4840.14萬元)達成和解。
續(xù):雖然中村修二與日亞化學的專利糾紛早已落下帷幕,但隨后卻在日本知識產權界掀起了不小的波瀾。2014年10月份就有消息傳出,日本特許廳產業(yè)構造審議會知識產權分會專利制度小委員會起草了《專利法》修正案,針對企業(yè)員工發(fā)明專利的歸屬問題,擬把現(xiàn)行法律中專利權屬于“員工所有”的規(guī)定進行修改,提出在制定獎勵制度的前提下轉為“企業(yè)所有”。不過,這樣的變動再次引發(fā)了業(yè)界的質疑,有業(yè)者撰文指出,“修改后的《專利法》會否阻礙、窒息企業(yè)的發(fā)明創(chuàng)新?果真如此,那日本還有啥指望?”
劇本二:國際大咖與臺灣業(yè)者的“狙擊戰(zhàn)”(一)
主角:科銳、宏齊、東貝
配角:今臺電子、Feit Electric Co.
劇情:2014年9月16日,科銳發(fā)聲表示已向美國威斯康辛州西區(qū)地方法院,對臺灣LED封裝廠宏齊與今臺電子提出專利侵權訴訟,以維護自家白光LED等產品之智慧財產權。彼時,宏齊與今臺電子目前未做回應。
不過,劇情很快就反轉了。2014年12月,宏齊表示已于美國時間12月5日在美國北加州聯(lián)邦地方法院控告LED大廠科銳(CREE)及其關系企業(yè)——香港科銳與上海科銳光電侵害宏齊旗下美國LED專利。
科銳與宏齊、今臺電子的“對戰(zhàn)”尚未分出勝負,科銳又將“槍口”對準了另外一家臺廠——東貝。1月13日,科銳分別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與威斯康辛州聯(lián)邦法院提告,指控未上市美國公司Feit Electric Co.與臺灣東貝光電侵犯該公司涉及LED晶片、封裝與LED燈泡相關設計與操作多項專利。
劇評:有業(yè)內分析稱,由于科銳在2014年8月間入主臺灣LED一條龍廠隆達,雙方宣布在照明產品進行結盟后,隨即在9月開始對臺灣封裝廠展開專利權攻勢,狀告宏齊侵權后,隨后又向東貝提告??其J正想方設法,欲將對手生產的LED燈泡趕出美國市場。換言之,隨著節(jié)能照明日益風行,市場競爭也更加激烈,在法庭也將“兵戎相見”。
劇本三:國際大咖與臺灣業(yè)者的“狙擊戰(zhàn)”(二)
主角:日亞化學、億光
劇情:日亞化學與臺灣億光電子的“恩怨”由來已久,億光曾表示,“日亞化學自2006年開始輕啟對本公司展開一連串專利戰(zhàn)”。以往的“糾葛”不再詳述,我們截取最近的幾個“橋段”,方能窺斑見豹。
億光于2011年5月9日向日本特許廳提起對日亞化學JP4530094專利無效審判請求。而在2014年5月份,億光表示已收到日本特許廳之勝訴審決通知,并認定日亞化該專利無效,當時臺媒的解讀為“億光完勝”。不過,日亞化學隨即回應指出,關于本件審決,日亞將向日本智財高院提出上訴。
在此段“糾葛”尚未畫上句點時,日亞化學又使出了新招,向澳洲聯(lián)邦法院遞狀控告Arrow Electronic Australia,聲稱億光制造生產的LED產品侵害其澳洲第720234號專利。億光2014年6月4日回應稱,該專利無效,日前日本特許廳審定全部請求項無效的日本第4530094號專利,即為日亞化該澳洲專利的專利家族之一。
結局:上述案例只是日亞化學與億光專利糾葛的冰山一角,雙方“上演劇情”涉及的地點、涉及的專利件數(shù)實在難以羅列。有業(yè)者分析,近期日亞化學釋出有意強化與臺廠之間的合作關系、并且將努力朝和解之路邁進,日亞化學與億光之間的專利訴訟戰(zhàn)爭最終可能將以和解收場。
劇本四:熒光粉大咖的“對決”
主角:英特美、三菱化學
劇情:韓國專利號816693所涉及的氮化物類型紅色螢光粉,為三菱化學與獨立材料科學研究所共同持有,統(tǒng)稱為CASN(CaAlSiN3:Eu)、 SCASN((Sr, Ca) AlSiN3:Eu),廣泛應用于LED、照明設備、顯示等方面。除了韓國以外,三菱化學也于日本、美國、中國、臺灣等注冊專利,也同時擁有許多與 CASN和SCASN熒光粉相關的其他專利。
三菱化學與獨立材料科學研究所曾控訴英特美侵犯其紅色熒光粉在韓國的專利權。英特美于2012年9月7日,針對三菱化學的專利侵權訴訟,向韓國專利法院提出專利無效抗辯,2013年4月30日遭該院駁回,裁定專利有效。英特美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韓國專利法院于2014年6月3日對此維持原判之裁定。
劇本五:“單挑”還是“群毆”(OR“歐群”)?
主角:波士頓大學、數(shù)家臺廠、科銳
劇情:波士頓大學挾著關鍵“高絕緣單晶氮化鎵薄膜(Highly insulating monocrystalline gallium nitride thin films)”美國專利US 5,686,738,控告LED廠與終端品牌廠達數(shù)十家,包括日亞化、Bridgelux、晶電、億光、光寶、宏齊、首爾半導體、三星等LED廠都是波士頓大學的訴訟對象。
值得注意的是,波士頓大學的訟策略也在2013年一舉轉向控告終端品牌廠,全球顯示器、電腦與手機大廠也幾乎無一幸免。根據(jù)統(tǒng)計,波士頓大學這波計劃性發(fā)動訴訟,自2012年10月以來已發(fā)動近46件訴訟案。就目前的訴訟狀況來看,已有包括Nichia、AXT、Bridgelux、Honeywell等廠商與波士頓大學達成和解,而臺灣LED廠晶電、億光、光寶、宏齊等與波士頓大學的專利訴訟仍在進行當中。
劇評:業(yè)者指出,波士頓大學的專利實力與訴訟態(tài)度都不容小覷,近年來訴訟對象由LED廠擴增至終端品牌廠的策略不僅讓許多臺灣終端品牌成為專利訴訟對象,波士頓大學大興訴訟也讓整體臺灣供應鏈警戒,業(yè)者認為,波士頓大學一舉對約30家終端品牌廠提告的動作來看,已不僅是警告意味,因而,品牌廠在選擇供應商時,更加謹慎選擇具專利保護產品,而專利訴訟狀況對于供應鏈動態(tài)影響狀況需持續(xù)觀察。
劇本六:百年大廠的“專利經”
主角:GE照明、CRS
劇情:2012年12月28日,美國百年大企業(yè)GE的電子照明部門狀告產品營銷于美國的CRS、Technical Consumer Products、Lights of America等六家企業(yè)照明裝置侵權。GE對于6家企業(yè)照明裝置侵害其美國專利6,799,864與6,787,999,牽涉LED散熱鰭片、系統(tǒng)的設計,以及取代現(xiàn)有燈具的設計。
2014年2月,GE照明發(fā)布消息稱,GE照明已與照明公司CRS已針對GE的864與999專利進行和解,CRS將支付權利金取得GE兩項專利使用權。
劇本七:皇家飛利浦與Schréder的秘密和解
主角:飛利浦、 Schréder
劇情:飛利浦曾在馬塞諸塞州地區(qū)法院起訴Schréder侵害其12項LED專利,這12項專利分別應用于路燈、投光燈、家居照明產品及其他。2014年11月,飛利浦宣布與比利時LED制造商Schréder公司簽訂和解協(xié)議,結束LED照明相關的未決訴訟,并表示將不會透露相關財務細節(jié)及和解協(xié)議的其他條款。
劇本八:尚無結局的“戰(zhàn)役”
劇情:2014年8月11日,東芝股份有限公司對華上光電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訴訟,稱華上光電LED產品侵害其臺灣證書號第I315588號發(fā)明專利之產品,要求公司不得制造販賣相關產品并求償NT4,800萬元(約984.9萬元人民幣)。
華上光電表示一向重視智慧財產權,各項產品均取得專利保護,并經客戶認證。若有侵犯公司名譽與相關專利之虞,公司亦將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護商譽,及客戶、股東、與相關利害關系人之權益。除此之外,華上光電已與東芝代表人員召開會議及說明并委任律師進行相關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