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昨天首次正式公開回應前CEO吳長江被惠州公安正式逮捕一事。吳長江被惠州公安逮捕之后,其辯護律師、北京市北斗鼎銘律師事務所熊智則表示,惠州公安對本案沒有管轄權,吳長江的質押擔保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也存在爭議。1月29日,雷士照明代理律師、中銀(珠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巖表示,“不管有沒有對我們造成一些負面影響,我們都要針對這些信息進行澄清。
雷士照明代理律師張巖表示,雷士照明原董事長吳長江關聯公司的數億元銀行借款去向不明,資金流向將成為證明吳長江犯罪與否的關鍵。目前吳長江因涉嫌挪用資金,處于檢方批準逮捕后的羈押階段,在此階段內,如果檢察院認為吳長江構成犯罪將向法院正式提起公訴。張巖表示,吳長江是否違法犯罪將由公安機關和檢察院來認定。
雷士照明首度公開回應吳長江被捕事件
根據張巖介紹,《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5條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犯罪行為地和犯罪結果地)公安機關管轄,如果居住地更合適就由居住地公安機關管轄。吳長江挪用的資金是從惠州雷士光電調到重慶雷士照明(中國),犯罪地發生在惠州。其次,吳長江戶籍、身份證均在惠州。“無論是從犯罪地還是從居住地來看,惠州公安對吳長江涉嫌挪用資金的犯罪行為是有管轄權的。”
張巖強調,雷士照明董事會罷免吳長江首席執行官職務這一程序合法。去年8月8日,雷士照明公告解除吳長江首席執行官的職務。8月29日,雷士照明在香港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超過95%的股東投票罷免吳長江的董事職務及其在任何董事會下屬委員會的職務。同月,吳長江先后以惠州雷士光電、重慶雷士照明(中國)法定代表人、重慶雷士照明(萬州生產基地)法定代表人的名義起訴王冬雷,請求返還營業執照、公章等。但上述案件至今沒有判決結果。“這已沒有意義了,因為吳長江已經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去年9月30日,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法人變更為王冬雷;10月20日,雷士董事會派員接管雷士重慶總部,此后,在萬州政府的協助下接管萬州基地。
[NT:PAGE]
而關于熊智提出的“挪用5 .73億資金的行為在客觀上是將該筆資金存入銀行,并且選擇高出存款利率10%的理財類產品”的說法,張巖列舉事實分析指出,首先,吳長江挪用雷士照明 (中國)5.7億資金為5家關聯公司銀行貸款提供質押擔保,由于貸款公司到期不能清還而被銀行劃走5.49億元,已經造成了極其重大的損失;其次,作為上市公司雷士照明控股的C E O和執行董事,吳長江多次擔保沒有向董事會和股東披露,是明確不合法的;所謂的理財說法更是風牛馬不相及,一般來說,大筆資金比如質押擔??钸M入銀行專用賬號后,其利率都比普通存款利率高10%。
關聯公司逾6億借款去向成迷
雷士照明方面今日出具的數份流動資金借款合同以及質押合同復印件顯示,2013年至2014年間,吳長江代表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為重慶華標燈具、重慶江特表面處理、重慶雷立捷實業發展、重慶恩緯西實業發展、重慶無極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提供了銀行借款擔保,借款用途為“支付貸款”、“采購建筑材料”及“采購原材料”等。
據統計,上述借款總計超過6億元。由于五家公司均逾期不能清還借款,根據質押合同規定,雷士照明目前已經有5.49億元存款作為保證金被銀行劃扣,另有5300萬元被法院凍結。
對此,接近雷士照明董事會的人士認為,吳長江“未經雷士照明董事會批準,將惠州雷士資金調集到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賬上。之后,吳長江利用職務便利將這些資金轉為保證金并質押給銀行,為其控制的五家關聯公司在銀行貸款提供擔保。”
張巖表示,上述數億元的借款目前去向不明,資金流向將成為吳長江定罪與否的關鍵。“短短的時間內這些錢都沒了,投到了哪里?買了原材料,有原材料在;做生產了,有生產的產品在。(但是)都沒有。如果借款去路不正常,那吳長江就涉嫌犯罪。”
今年1月,吳長江已經因涉嫌挪用資金罪被廣東省惠州市檢察院正式批準逮捕,目前處于檢方批準逮捕后的羈押階段。根據法律規定,批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一般不超兩個月,偵查終結后,案件將移送檢方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