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從吉林省工商局官網獲悉,該局委托白山市工商局對標稱中山市、海寧市、江門市等13家企業生產銷售的LED燈具進行了抽查檢驗,結果顯示17組樣品中有14組樣品被判定不合格,不合格率為82%。
本次商品質量抽查檢驗依據GB/T24908-2010《普通照明用自鎮流LED燈性能要求》、GB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鎮流LED燈 安全要求》及產品所標識的國家或行業標準。重點檢測了標識、燈功率、初始光效、功率因數、顏色特征、介電強度等指標。存在的主要問題:標記不合格、燈功率不合格、顏色特性不合格、介電強度不合格。
針對抽樣檢驗結果不合格LED燈具商品,工商部門已依法責令相關經營者予以下柜,并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