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推新的GB 50034-2024 《建筑照明設計標準》將在2024年8月1日起正式開始實施,該標準將原本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改為推薦性國家標準,這是本次《建筑照明設計標準》中最大,最重要的變化,但其中依然有一些設計規范條款是在其他國家強制標準中的,如GB 500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5024《建筑電氣與智能化通用規范》,GB 51348《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等等,后續我們在設計中也需要注意到一些地方設計標準。
本次新標準與2013版的老標準相比,內容方面的改動還是蠻大的,其中更是對健康照明、綠色節能、驅動電源這些內容新增了相應的規定,尤其是在指標要求上。下面我將新標準有改動的地方用綠框標出,新增的內容用紅框圈出,以方便大家查閱。
咱們先從目次開始看看有哪些調整吧
新增:在目次中可以看到,第四章中的4.4 閃爍與頻閃效應限制與4.6 非視覺效應為新增內容,大家了解時需重點關注。
改動:4.5 光源顏色質量,比舊標中多了質量內容;第七章的7.2 照明配電 舊標準為照明配電系統,以上是目次部分。
其次我們來看看術語部分
第二章 術語
2.0.1 綠色照明定義進行了修改,增加了安全舒適(以后類似改動不再贅述)
2.0.2 新增了健康照明定義(凡是新增內容,我們都需要重視)
在術語中,新增的閃爍、頻閃效應、(光)閃變指數、頻閃效應可視度、非視覺效應以及智能照明控制系統這些需引起我們重視。
在新增的 2.0.59 非視覺效應 在一些標準中也加入了這個條款,所以當涉及到此類標準的項目時必須注意。
下面我們接著看第三部分 基本規定
3.2.1光源使用場景中增加了電磁干擾,比如電視臺、通訊室、演播廳等場所,需要考慮燈具的電磁干擾,大家在做設計時一定要注意。
3.2.2中照明采用的光源更改為LED,舊標準中主要采用的是熒光燈。
3.2.2中的第3、4對措詞進行修改
新增的3.2.5條第1款與3.3.8條的內容重復
新增的3.2.5條第2款與3.3.5條內容重復,且標準不一致,遇到這種情況,建議最好還是采用高標準為妥。
新增的3.2.5條第5款與3.3.7條也出現重復且不一致的情況,3.2.6-1條與3.3.9條也有重復的情況。
我們接著3.2.6往下看
表3.2.6-1與表3.2.6- 2中分別對LED燈具不同色溫的初始光效值給出相應的規定,對于顯色指數Ra不低于90的燈具,可降低10lm/W,同時還對LED細分為非定向與定向2類。
3.3.10條款中5、6進行調整,7、8進行新增
我們在選擇燈具時必須符合上面的這些條款,尤其新標準中3.3.12這一條,當我們選用傳統光源的燈具時,其表面溫度一般都會高于70度,所以我們一定要按照GB55016 《建筑環境通用規范》中的要求進行隔離保護。
在新標準4.1.5條款中,已將舊標準中不應超過±10%的偏差,改為允許偏差應為+20%
4.4條款中閃爍與頻閃在一些強制性教育空間標準中有相關規,所以我們在使用時一定多加注意;
4.5條款中對室外空間使用的燈的色容差做了補充
4.6非視覺效應在一些要求較高的項目中一定要重視。
在5.2.1 住宅建筑照明標準值中針對以下2處的照度標準值進行了提高,一處是臥室的床頭或臥室閱讀使用;一處是走廊、樓梯間。并且新增了在衛生間使用化妝臺時的照度標準值。
5.2.2與5.2.4增加了道路照明相關標準值,并細分為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健身步道和公共機動車庫的車道四種場景
5.2.3將舊標準的其它建筑(老人房、酒店式公寓)變為宿舍建筑照明。
5.3.6醫療建筑照明標準值中,病房的參考平面及其高度規定為0.75m水平面,在舊標準中為地面,其照度標準值也進行了調整,改為200lx。
5.3.7新增了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筑照明標準值,緊跟時事可為養老院,老人學校等老年人項目、活動作為參考的相應標準。
5.3.8 教育建筑照明標準中新增了幼兒園、托兒所不同區域的照明標準,但這些標準中有些標準值遠低于地方標準中的對應值,所以在接受此類設計時一定要結合當地照明標準進行設計。
5.3.9-1美術館建筑照明標準值表中,將舊標準的休息廳參考平面改為地面。
表5.3.13-2 有線電視轉播的體育建筑照明標準值中,取消了舊版色溫要求,HDTV顯色指數由舊版Ra>80,改為90。
上面標紅的部分有新增加的,也有與舊版不同的地方。
6.3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中現行值和目標值,比舊版標準中均有提升,這里就不再贅述。
這些條款中改動的地方還是蠻多的,比如7.1 照明電壓,7.3 照明控制等細節方面的調整;新增內容包括不限于7.3.7 中增加了公眾建筑走廊和樓梯間、校園、酒店大廳、老人空間的照明控制措施、7.3.9 中特定場所的照明控制等等內容,這些都是與舊標準有所不同,所以建議大家還是好好看一看,重點關注下,相信一定是有很多收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