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7月21日,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對外發(fā)表《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該辦法于2023年6月30日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81號公布 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與此同時《辦法<解讀>》更是將“生鮮燈”推上風口浪尖,緊接而來的便是鋪天蓋地的媒體宣傳“禁用生鮮燈”。而對于具體的什么樣的生鮮燈才不符合?具體的參數標準有沒有依據?執(zhí)行人員還是說單憑感覺去判斷商超、攤位、農貿市場等場所所用生鮮燈要摘除?目前各地也正在依照規(guī)定推進更換燈具設備↓
今日是實施首日,阿拉丁全媒體就《今天生鮮燈開始正式禁用,對此怎么看?》采訪了照明行業(yè)幾位設計師,探討下有關“生鮮燈”實施情況如何?大家所在地情況怎么樣?以及未來可能的影響有哪些?一起來看↓
深圳市壹光壹城照明設計有限公司總設計師 戴傳斌:生鮮燈作為生鮮區(qū)照明使用燈具,燈具本身沒有錯。錯在使用者——商家的欺騙性應用,為了突出肉品的新鮮而加了一些“欺騙性”的光譜,營造“虛假”的新鮮感。生鮮燈的規(guī)范應用,應盡可能還原生鮮的真實性色澤和新鮮程度。針對目前生鮮燈亂用現狀,在生鮮燈標準制定及普及推廣之前,目前政府主管部門只能暫時性的以“禁”止“亂”。目前我們中國照明學會室內照明專業(yè)委員會委員劉強教授等專家老師在制定相關標準。相信不久將來,生鮮燈給消費者和主管部門的形象,不再是“欺騙者”,而是還原生鮮“真容”的“君子”。 西頓華中區(qū)設計負責人 辛輝:我個人覺得,跟食品有關的,應該用自然光去呈現他本來特色,而不是用特種光色的燈光去誘導人們去消費,用特種燈光照出來生鮮,其實通過我們肉眼分辨不出來新不新鮮,這樣也不利于我們的健康飲食。 中園景觀設計(蘇州)有限公司照明設計師 王騰:生鮮燈為食品添加了美顏濾鏡,生鮮燈的禁用有效改善了商家以次充好的不良現象,為購買新鮮生鮮提供了便利,體現了國家對食品安全及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重視,同時也是生鮮照明的一次改革,照明健康發(fā)展的進步體現。光色的運用需以便民、利民、護民為出發(fā)點。 北京盛泰遠大照明設計公司照明設計師 王怡秋 :禁用挺好的,這樣視覺上可以直觀看到肉的品質。 廣東華影科技有限公司照明設計師 李海洋:生鮮燈何辜?生鮮燈何罪?食品安全根本是在源頭,在管理機制,在商業(yè)環(huán)境依法依規(guī)。整天不在根源杜絕問題,卻要為難一個在照明行業(yè)并不真正存在的燈具,這不是隔靴搔癢,頭疼醫(yī)腳嗎?還是少點忽悠,多點真誠吧。 北京良業(yè)環(huán)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設計師 馮志遠:我個人認為目前取消是個好事,現在卻被用作忽悠顧客的一個手段,好經給念歪了,等觀念扭轉過來后,這個市場還是會被再開發(fā)起來的。銷售理念改觀后,正確引導市場行為,這類燈具還會被應用起來。 北京蓋樂照明設計有限公司照明設計師 顧冰:會對照明行業(yè)有打擊,比如說一些歪門邪道、涂脂抹粉、描眉畫眼這種照明領域的思維習慣。站在消費者角度,這確實是好事。從照明設計觀念上來看,燈光設計、燈具設計,原來是從舞臺燈光過來,目的是為了創(chuàng)造出一種氛圍,讓觀眾身臨其境,給人一種“真實的感受";但是現在卻被“濫用”,擴大到沒有邊界了,原本應該真實呈現的東西也被燈光披上“虛假外衣”,真實的被扭曲得不“真實”了,應該對這種不良行為說“不”。 棱鏡照明設計有限公司主理人 黃翔:目前成都已不準再用。例如像小攤販的那種燈確實應該禁止,但需要給他們提供顯色指數高,并且廉價點的燈。以日本照明協會的標準來看,我覺得是可行的。而且現在國際照明協會在考慮更改Ra作為LED顯色指數的標準,這對行業(yè)來說將會是一次新改變,也就意味著顯色指數的判斷將更加精準。
總結:
1.有些被誤用的生鮮燈確實存在欺騙性,而此新規(guī)一經執(zhí)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管制劣質燈具,維護消費者權益。
2.一定程度上利于促進高品質照明技術推廣
3.倒逼行業(yè)出臺相關符合主流市場的照明燈具標準統一,對于此領域照明的規(guī)范起推動作用(目前已知國家相關標準也正持續(xù)細化、團體標準也正進行中...)
任何興起或消亡的事物不是一蹴而就,面對生活中不斷被投訴的“生鮮燈”問題需要各界一起努力克服難題,找到解決事情的本源才是上上策,我們且耐心等待最新依據標準,同時也是對消費者、市場、行業(yè)的共同交代。
生鮮燈實施第一天,你們身邊還能看到這種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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