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在日亞化學(xué)對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宏達電)的日本子公司 HTC NIPPON CORPORATION 及 Kanematsu Communications Ltd.(兼松通訊有限公司,HTC NIPPON CORPORATION 的經(jīng)銷商)(以下合稱“被告”)提起的專利侵權(quán)訴訟中,東京地方法院作出判決,判定被告等侵害日亞專利權(quán)。
在該判決中,法院認定由被告等經(jīng)銷的宏達電手機(產(chǎn)品名稱:HTC Desire 626)所配置的白光 LED 侵害日亞第 JP5177317 與 JP5610056 號專利,法院同時命被告等賠償日亞所受損害。由于被告等未提起上訴,本案已終局確定且具有拘束力。
日亞致力于保護其擁有之專利及其他智慧財產(chǎn)權(quán),將在適當(dāng)且必要時,于任何國家對侵權(quán)人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