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雷士照明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會宣布其有意向行使董事于公司于2018年6月4日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獲授予之一般授權項下權力,于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回購公司股分,數量不超過于股東周年大會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即最多358,180,500股股份)。
雷士照明表示,經考慮公司表現及其長期業務前景,董事會相信股分的目前交易價格受低估。建議股分回購將有利于公司并為股東創造價值。董事會亦認為公司有力的財務狀況將確保其實施建議股分回購并同時維持充足的財務資源以供公司營運的持續增長。建議股分回購符合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