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太龍照明發(fā)布公告稱,董事會于2018年8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孫潔曉的書面辭職申請,同時收到其提交的《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通知》。因個人原因,孫潔曉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職務,辭職后孫潔曉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本辭職申請前,孫潔曉在太龍照明僅擔任董事職務,未擔任高管或其他職務,董事職務原任職期滿日為2018年11月5日。
太龍照明表示,孫潔曉辭任董事不會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shù),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孫潔曉持有公司股份5,355,000股。
《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主要內容
2018年8月15日,孫潔曉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18]117號),其主要內容為孫潔曉涉嫌內幕交易蘇州春興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一案,已由中國證監(jiān)會調查完畢。證監(jiān)會依據(jù)《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guī)定擬責令孫潔曉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春興精工股票,并處以25萬元罰款,同時根據(jù)《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guī)定》(證監(jiān)會令第115號)第五條的有關規(guī)定,擬對孫潔曉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孫潔曉享有在有關期限內行使陳述、申辯或聽證等權利,中國證監(jiān)會將在履行相關程序后作出正式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
公告顯示,本次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相關內容與太龍照明無關,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