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華燦光電發(fā)布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股份減持計劃實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表示,公司2017年6月8日收到股東浙江華迅的《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稱其計劃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8,356,8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比例 1%)。公司已于2017年6月8日發(fā)布了《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計劃的預披露公告》(公告編號:2017-095)。
截至2017年8月14日,浙江華迅披露的股份減持計劃時間已實施過半,共減持2,297,7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27%,減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數(shù)量98,192,925股,占公司總股份11.68%,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發(fā)布了《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股份減持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7-121)。
截至2017年8月30日,浙江華迅合計減持4,180,000股,減持數(shù)量過半, 占公司總股本的0.50%,減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數(shù)量96,310,625股,占公司總股份11.45%,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發(fā)布了《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股份減持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7-137)。
2017年9月19日,公司收到浙江華迅出具的《股份減持計劃完成告知函》,截至該告知函出具之日,浙江華迅已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計 8,351,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99%,已完成其減持計劃。
浙江華迅不屬于公司控股股東,本次減持不會導致華燦光電控制權發(fā)生變更,不會影響華燦光電的治理結構和持續(xù)經(jīng)營。本次權益變動后,浙江華迅投資有限公司仍為華燦光電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仍為華燦光電的前十大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