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湖北省工商局發布2017年第一次網絡交易商品質量抽檢情況及消費提示,共抽檢商品87批次,發現不合格商品26批次。其中,雷士照明等多款商品被檢不合格。
此次抽檢的燈具主要包括固定式LED燈具、嵌入式燈具、LED臺燈等品種,重點檢測了標記、結構、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防觸電保護、防塵、防固體異物和防水、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等指標。
記者了解到,燈具商品中,有標稱商標“康銘”、“NVC(雷士照明)”的多款商品被檢不合格,不合格項目主要集中在:標記、結構、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介電強度等。
其中,標稱商標為“NVC(雷士照明)”的三款燈具不合格,標稱經營者為“湖北縱橫光域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一款名稱為“吸頂燈U13(嵌入式LED燈具)”(型號為“NWQ09”、標稱生產/進貨單位為“中山雷士燈飾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項目為“標記、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二類燈具符號、電源連接和外部接線”)、一款名稱為“LED蠟燭燈”(型號為“E-NLED004/3W”、標稱生產/進貨單位為“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項目為“介電強度、施加AC4000V.1min不允許出現飛弧或擊穿現象”)、一款名稱為“吸頂燈”(型號為“NUD01”、標稱生產/進貨單位為“中山雷士燈飾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項目為“接線端子和電源連接件、與金屬部件接觸、8mm帶電導體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