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燈亮不亮市民最有感!研考會針對市民陳情路燈進行分析,發(fā)現(xiàn)今年8月份案件較7月增加137.89%,是今年陳情件數(shù)最多的月份,引起民眾不滿撻伐;建設局長黃玉霖說明,主因是配合中央更換LED燈炮,漏電斷路器較敏感,只要重新開啟使斷路器適應電壓問題就不再發(fā)生。
臺中市路燈全面更新為LED燈后,大街小巷入夜后更為明亮,但民眾的陳情案亦因故障而遞增!
研考會主委柳嘉峰今日在市政會議進行路燈問題分析專案報告,分析1999話務中心、派工案件、人民陳情、市長信箱等接獲民眾通報路燈議題件數(shù),發(fā)現(xiàn)8月份路燈案件陳情占建設局受理陳情總件數(shù)的50.66%,原因除近期配合中央政策更換LED燈,加上未立即改善造成反覆陳情。
柳嘉峰指出,LED路燈陳情樣態(tài)中,以不亮占比88.18%最高,閃爍5.19%次之,第三則為太亮或刺眼占3.38%;反映路燈案件最多前三名路段為北屯東山路一段、沙鹿中山路、豐原三豐路。
建設局長黃玉霖說,LED路燈不亮的陳情案,有60%都是因漏電斷路器因電壓不穩(wěn)啟動,線路搭接問題占30%,燈具本身材料問題占5%;因LED燈漏電斷路器較敏感,電壓稍不穩(wěn)就會斷路導致民眾陳情案件增加,經(jīng)重新啟動斷路器適應電壓后,同樣問題就不易再發(fā)生。
黃玉霖說,今年1至8月中市接獲通報議題有3萬2609盞,共修復3萬4854盞,平均每天修復143盞。秘書長黃景茂強調,建設局應確實要求廠商執(zhí)行修復效率,應于合約明定48小時內修復完成,避免民眾重復通報產生民怨;長遠應考量景觀一致性與修復便利性,采用同款燈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