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公布一系列公司與尚陽作為代理商簽訂之銷售協議,而尚陽由公司前主席吳長江之妻子持股48%。由於吳長江在尚陽銷售安排項下的各項交易及照明項目合同簽訂時并未向公司當時的董事披露尚陽是公司的關連人士。
公司認為合同簽訂時均無理由認為其并非按正常商務條款訂立,并不公平合理,而且不符合集團及公司股東的整體利益。
公司與尚陽於2009年至2013年間訂立若干銷售安排,涉及尚陽作為代理商於重慶市銷售集團的大工程類專業工程產品。
於2011年或前後,公司與尚陽簽訂了四份似是尚陽銷售安排中一部分的信貸協議,涉資達5,350萬元人民幣。
於2011年或前後,雙方亦曾與重慶園林管理局簽訂一份涉及5,100萬元人民幣之照明項目合同。
在去年5月13日的公告中,公司注意到當時,根據惠州雷士取得的財務記錄,尚陽根據尚陽銷售安排從惠州雷士合計采購額為約4,800萬元人民幣。公司認為數據仍然準確?;葜堇资恳言谥袊扇》尚袆幼酚懜鶕嘘栦N售安排欠下的約1,300萬元人民幣未償還負債,上述法律行動仍在進行中。
另外,根據重慶雷士的財務記錄,目前尚陽根據尚陽銷售安排從重慶雷士合計采購額為約386萬元人民幣,未償還負債仍為約373萬元人民幣,另加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