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晶科技因在專項檢查時被查出未對參股公司進行減值測試及未披露重要合同,12日遭到福建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措施。
根據昨日晚間福晶科技披露的公告顯示,經查,福晶科技對參股公司福建省萬邦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邦光電”)的長期股權投資項目存在兩大問題,一是未進行減值測試。萬邦光電2012年和2013年的財務報表均被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年審會計師對萬邦光電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及持續經營能力進行保留,這些情況表明萬邦光電的長期股權投資存在減值跡象,但是福晶科技在2012年和2013年均未對萬邦光電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減值測試。
第二大問題是,福晶科技沒有披露重要合同,該公司在2010年10月8日簽訂《萬邦光電項目合作框架協議》,約定在符合特定增資條件后,對萬邦光電的投資總額將達到6000萬元,而該投資總額已經超過公司2009年經審計凈資產的10%,達到信息披露的標準,但福晶科技當時并沒有披露該協議的相關內容。